法念處
來到了法念處,故名思義就是到了「見法」的階段,也就是修證過了「明心」的階段,現在來到了「見性」的階段了。「見性」是見到通透宇宙真理的法性,不是見到「自性」,參悟了法性,才會看到你的性空。你看到了「無常、緣起、無我」的法性,才能真正了悟了「緣法執我」的顛倒妄見。
行者在「心念處」的階段,覺觀驗證到了「心」的無常、變異特性。在「心念處」看完「心王」,現在就來「法念處」看「心所」。「心」是所有法的出處,所以稱為「心王」,而「心所」就是心所有法的簡稱。觀心無常是「心念處」的主軸,所以進入「法念處」的第一個階段,就是觀無常。知道了心所有法無常,那又何來有我呢?這就是「法念處」的主軸-觀法無我。
人體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四大(地、水、火、風)組合的軀體,一切因緣相生相續互為依存,一旦四大不調,五蘊離散,生命便死亡。所以佛說五蘊的我是「假我」,不要執為真我。無明眾生不知,妄執有我,這種妄執叫做「我見」,有了我見,則有種種偏執煩惱,憂悲惱苦不堪片言,故令觀法無我。以觀法無我的慧觀力,才有辦法來對治「緣法執我」的顛倒妄見。
(1)
第十三聖階【觀無常】
《法念處第一階》
『我學隨觀無常正在入息。』『我學隨觀無常正在出息。』
隨觀何處無常?隨觀世間四禪無常,初禪、二禪至三禪,心都還由著喜、樂動搖,所以叫做猶動定。到了四禪,已經脫離了禪定八災-憂苦、尋伺、喜樂、出入息,所以就叫做不動定。禪修者證得到此地步時,因為仍有我慢,總會認為已經到了永恆之常定了,於是就心有色想仍著愛染而意欲長定。
沿著「心念處」階段「觀心無常」之後,來到法念處第一階觀無常。既然知道心無常,便依此順觀五蘊無常。覺觀五蘊無常之特性與事實,即觀五蘊的「生、住、滅」三相變易,或五蘊相生相續剎生剎滅的特性。就是說必須一一清楚地觀照發生在自己身心上的感官覺受,同時留意著內心隨流的改變。
依循我們禪修時,所體驗生起喜樂等的覺受,覺觀這些覺受(受蘊)如何生、住、滅,如何相續「想蘊」,想蘊又如何生、住、滅,「行蘊」也如是覺觀,一直到清楚覺知到「識蘊」的生、住、滅,也就是觀照到整條「五蘊的生、住、滅」變易的法流。
以邏輯思考為架構的知識活動只是「聞思」-知道罷了,對覺性智慧的發展毫無助益,不去實修實證絕對無法獲得覺觀智慧的果實,當然培養不了真實的厭離、捨斷之心。要知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如實知見的觀照禪修時的喜樂五蘊的「生、住、滅」無常特性後,知道了都是生滅不定,內心就不會再生執取。
觀過了動法無常,接著就來破四禪不動,前者為樂所動是名動法,而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心歸一境,名不動定。禪修者修得此定時,多會生起境界不變的想像,貪愛執取意欲長住。現在由隨觀無常,覺照四禪不動定,不離受想行識之作用,亦是生、住、滅之無常三相,反觀覺照定中心識虛誑、念念生滅的不實性,連心識都是了不可得。這時就不再執著於四禪不動定的「常」想。至此行者放下了對色界的貪愛執著得以進入了無色界處定。
《五定-空無邊處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空無邊,具足空無邊處而住。」
「色想」的色在這裡不是指物質的「色」,不是名色的「色」。指的是色界的「色」,以『色界禪及它的所緣』為色的想稱為色想,就是說在色界定入定者的善想(喜樂),或現法樂住者的「不動定」想、想念、已想念,是名色想。「超越」是由於離貪及滅,如果行者沒有觀無常而超越一切色想,如喜樂覺受無常想、四禪不動無常想,因無常而離貪及滅的話,要如何能入空無邊處具足而住呢?所以「超越一切種之色想」就是因觀無常而離貪及滅,超越了一切『色界禪及它的所緣』的色想。又因無色界定是由超越所緣而得,不同於像色界定(四個禪定)可在同一所緣中而得,所以這裡也用超越所緣來解釋其意。
「滅有對想」是指五色根(眼、耳、鼻、舌、身即感官。)對於色等所緣而生起「想」,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對「有對想」的滅、捨、不起、不存續,稱為滅有對想。也就是說入此空無處業已捨斷有對想,所以說入無色定的行者不動、捨斷色、聲、香、味、觸及寂靜解脫
要解釋「不思惟種種想」前,必須先釐清~種種想是什麼?即是未入定者的境界-凡夫意識界所通涉的想,生起於色聲等類種種不同自性的意境上,所以稱為「種種想」。「不思惟種種想」即是說不念慮、不思考、不觀察於彼等種種想。
因此在「色想」、「有對想」、「種種想」之中,由於要超越「色想」及滅斷「有對想」,才能入「空無邊處定」,所以當行者一入「空無邊處」這二者便已不存在。
由於「種種想」依然可出現於無色界中,所以說「不思惟種種想」。如果行者仍思惟憶想著「種種想」,那就不具足入空無邊處的條件,而入住於空無邊處了。簡而言之,超越一切色界法(超越色想),捨滅一切欲界的心(滅有對想)和不去思惟一切欲界的心行作意。如此得以「入空無邊,具足空無邊處而住」
〔空入處的刺〕
「修習空入處者以色想為刺;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
行者到了這裡,應該都能體會,修習空入處者以色想為刺的道理。如果沒有先修觀無常,就沒有辦法放下「色想」,不可能得入空無邊處。唯有觀得無常,「色想」寂滅,才算是具足條件於空無邊處禪定。
《六定-識無邊處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入識無邊,具足識無邊處而住。」
禪修者如何能夠從「空無邊處」進道上升,修習「識無邊處」呢?要知道「色界四禪」乃緣其所緣而得,而無色界定則是超越所緣而得。所以「四禪」必須達成「寂止出入息」才能禪定入住,而要進入「空無邊處」,就必須超越一切「色想」,才能具足條件,而住於空無邊處禪定。
所以要能夠從「空無邊處」進道上升的方法就是~「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這個意思就是說能夠放開對「空無邊處」的所有執著,你就得以具足入住識無邊處的條件,進入識無邊而住了。
離開了色界,初到無色界的行者會認為,由於覺觀到色界五蘊無常,超越色想而出離了色界禪定。脫離了色法的束縛,住於「空無邊處」而定,因為在定中只有無邊的虛空,其他什麼都沒有,所以會認為已到達真空安穩的境界,消遙閑散而自在。於是心又會再生執取而意欲長住。這意謂著,解脫了色的執著,又得到了一個空的執著。
在「空處定」當中,雖然已經出離色界,已經脫離了色法的束縛,但是名法還是存在的,所以它並不是真正的「空」。要進入「空無邊處定」就必須超越「色想」及滅斷「有對想」。代表著已經沒有身體的感覺,就是身體消失了,外在的世界也消失了,這是色法消失,所以在定中行者感到只有無邊的虛空,其他什麼都沒有。但是色法消失了,並不代表著名法也因此消失。
以五蘊來講,色法消失,就是色蘊已經消失了,但是還有受、想、行、識四蘊依然活動的。受、想、行、識屬於名法,所以雖然已經沒有色法,但是名法還是存在的。這個「空處定」也是由受、想、行、識四蘊暫合才有的,一樣屬於生滅法,是無常沒有自性,怎麼執取呢。
怎麼說呢?由四蘊暫合而成的「空處定」,既然是因緣假合,那麼當然是「無常」的,既是生滅的,就一定是「無常」。無常的本質,就一定是苦的,因為你沒有的時候想得到,得到了又不能永恆存在,就會引發「苦」受,所以,無常生滅的本質一定是苦的。
既然是因緣假合,就沒有自性可言,所以自性是空的,就必然是「無我」的。「無我」的意思,就是說並沒有真實的「空處定」的存在,因為它是四陰的假合而成的,所以也是無我的,就是根本沒有「空處定」的真實存在。既然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所以又有什麼值得我們貪愛執著的地方。
行者在此可以覺觀到「空無邊處定」並不是真正的「空」,因為真正「空」的話,是已經沒有生滅,才是真正到達「空」。可是此定當中還有受、想、行、識四蘊暫合,還是生滅無常,所以「空處定」是色法的「空」並不是真正的「空」。
又外在虛空,無量無邊,若心緣無邊空,則實無可緣之處,定心容易散壞。這意思是說如果把心緣於無量無邊的虛空之中,事實上是沒有可緣之處,如此緣無可緣則「定心」容易空散,不利收攝。
有了這樣的覺性智慧,就不再有執取粘著之心,於是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得以入識無邊,具足識無邊處而住了。
這時行者心念自然緣向當下的心識,把心念放在心識上而入定,就稱為「識處定」。識處定是屬於內在之法,依內在之法入定,得以進入更深層的寂靜安穩。
行者於「識無邊處」禪定中,以正念覺知「心識」念念現前不停留,不斷的生滅、生滅,不斷地現前,然後無從停留,剎那消失,剎那現前、消失、現前、消失、現前,現在的心識,是由未來無量無邊的心識生起的;現在的心識,念念現前而不停留;無量無邊的成為了過去無量無邊的心識。當下覺照心識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無量無邊,這時就入於識無邊處的境界,具足識無邊處而住,證得「識無邊處定」。
〔識入處的刺〕
「修習識入處者以空入處想為刺;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
行者不再貪執於「空無邊處想」,當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時,便出離了「空無邊處」,得入「識無邊處想」。而當於「識無邊處定」入定時,空入處想寂止。
(2)
第十四聖階【觀無欲】
《法念處第二階》
『我學隨觀離貪正在入息。』『我學隨觀離貪正在出息。』
眾生是由四大五蘊和合之法所暫聚集成,在生滅不斷的變化下,實在是沒有恆久的常體,而禪修的目的即是要觀見實相真理,才能真正捨離貪執與憂惱,進而離欲。何謂「離欲」呢?但凡貪愛執著於外在的境界,都概稱為「欲」。從欲界四禪一直到空處定,都是欲求心外的境界。四禪屬欲界定無庸置疑,而「空定處」是離心倚空,心念依緣「空定處想」,就是以「虛空無邊處」作為欲受的所緣,亦是外在的境界。捨棄前面的空處定,把心念放在心識上而入定,稱為「識處定」。而識處定是以內在的心識作為所緣主體,因此能夠超越對外在的虛空處定的貪著,所以叫做「離欲」。
其實當行者證得「識無邊處定」時,是不會認為這是真正的心跟識相應。覺得這個定是真實存在而安穩,而心生貪染執著的情形。因為行者這時覺性已然豐實,早已遠離我與我所的觀念,已能覺觀到一切法的生滅、假有性,而能達到離諸欲之境。當觀五蘊無常而超越空處定,入識處的時候,已悟得離欲之心。所以當證得「識無邊處定」時,就能照見「識處定」的不實,也是緣「空處定」受、想、行、識四蘊的假合而已。所以沒有一個心識為實,又何來所謂的「識處定」可執呢。之所以稱為「識處定」的原因是因為現觀心識而得定,所以稱之「識處定」。
「觀離欲」的意思,就是當證得這個「識無邊處定」的時候,行者覺知著不斷生起的現在的心識,觀照著心識不斷地生滅變異,所以未來的心識無量無邊,現在的心識無量無邊,過去的心識也是無量無邊。然後詳加觀察,當下的心和這三世的心識可能真正的相應嗎?這時就會發現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心識是生起就消失,生起就消失,所以「心」不可能跟它永遠相應的。這時候對所證的識處定,就不會生起任何的執著,而清楚地了解它只是一個名稱而已,並不是有真實的「識處定」的存在,就不會對它心生貪著,而超越了一切種之識無邊處。
《七定-無所有處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識無邊處,入無所有,具足無所有處而住」
當行者不再對「識無邊處定」起貪欲執著時,就超越一切種之識無邊處的障礙,入「無所有處」。什麼叫做「無所有處定」呢?就是當行者覺觀到識處定的生滅無常特性,不再有緣於心識的執著時。就超越了外空、內識的境界,什麼都沒有,心安住在「無所有」這個境界當中,就叫做無所有處定。
「空處定」,它是緣外在的虛空而入定,所以心不能夠真正的安穩;「識處定」,是緣內在的心識而入定,因為心念不斷的生滅變異,心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安穩。當「心」來到內外皆捨的那個「無所有」,念就安住在「無所有」的這個境界當中。這時候的心不緣外在的虛空,不緣內在的心識,離二邊而住於「無所有處」,這時才是真正的安穩。
「心」住於「無所有」,非空非識,無有依靠,當下沒有任何的念頭,沒有念頭就沒有一切法的生起。此定只有清淨安穩,沒有動搖、沒有念頭、沒有分別,靜息其心,沒有一法,寂然安穩,就是這樣一個定境狀態。這個時候就知道已證得「無所有處定」。入此定時,怡然寂絕,諸想不起,所以又稱為「無想定」。
〔無所有處的刺〕
「修習無所有處者以識處想為刺;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
覺觀到「識入處想」的不實,才能超越「識入處定」,入無所有。而於無所有處禪定時,識入處想寂止。
(3) 第十五聖階【觀滅】
《法念處第三階》
『我學隨觀滅正在入息。』
『我學隨觀滅正在出息。』
行者證到「無所有處定」的時候,內淨一心、無想寂靜。認為一切的心念已經止息了,已經沒有任何的念頭,所以對「無所有處定」產生很深的貪愛執著,很難捨離出來,一直耽湎在這個境界當中,很難突破,就會被這個定所束縛。
這個時候就來到「觀滅」階段,覺觀「心的息滅」也是四陰暫合,也是因緣生滅、是無常虛妄的,這就是觀滅的意思,這樣你就不會執著在「無所有處定」的這個境界當中,難以捨離無法超脫。
之所以難以捨離,是認為證到此處,一切的心念已經止息了,覺得證無可證了。但真的是如此嗎?並不盡然,「心念」只是非常非常的微細,你還沒有能力查覺到而已。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你在「無所有」,這個不是心識的活動嗎?這個能夠知道的,不也是心識活動之一嗎?
我們說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緣六境(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這個無所有處,就是法塵境界。也就是說「無所有處」-是心(意根)緣無所有(法塵)
,心在「識入處」和「無所有處」所緣的一樣都是法塵境界,不同的是這個法塵境界的狀態是無所有的狀態。所以「無所有處」只是一種定境狀態,就是你「心」緣「無所有」,你可以非常寧靜、安穩,覺得心非常清淨的禪定狀態,這樣而已。
在禪定中,行者可以照見「無所有處定」中,還是有很微細的心識的活動,這心識的內容,還是受、想、行、識四陰的運行和合,所以我們說此定仍然是因緣生滅、無常虛妄的。就好像糞便,既使再少的糞便,都一樣臭穢而不會想去沾染。同理,無論是多麼微細的心識活動,它還是無常、生滅的。所以,行者就不會執著於這個定境當中,這就是觀滅的意思。
行者既然不再執著於「無所有處」,現在就可以來釐清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和非想非非想處的關聯了。到了這裡,我們可以知道「識入處」和「無所有處」所緣的同樣都是法塵境界,在「識入處」時心執著在能想的心識上,而到了「無所有處」把能想的心識去掉以後,其實是落入無想的境界裡了,所以會諸想不起,內淨一心。由此而知,「無所有處」也就是識心的一個無想狀態,就是說「想」和「無想」是識心的兩個面向狀態,都沒有離開識心本身的境界(法塵境界)。
所以要真正超越「識無邊處」的有想境界及「無所有處」的無想境界,就是離二邊歸於中道,既不是想也不是無想,那就是要到達了既是非想又是非非想的境界,不落一切有、無二邊,心中清淨寂然,才能真正超越法塵境界,把識心完全捨離。
《八定-非想非非想處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種之無所有處,具足非想非非想處而住。」
超越這個無所有處定,而來到一心緣中的境界。這個「中」就是非有、非無的意思。我們心念的流動,無量無邊,不斷的剎那生滅,即知即滅,不是真實存在著,這就是「非有」。但是心念就是如此存在著,不是沒有,這就是「非無」的意思。在無常的法流中,我們不能說當下的心念是實有,但也不是沒有,且稱為「中」。所以,我們這個時候一心緣中。一心緣中,就可以入這個非想非非想處定。
我們一心緣「中」,就是緣「非有非無」,不緣「識無邊處」的有想,也不去緣「無所有處」的無想,一直到心可以任運住在非有非無當中,這個時候就是證得了非想非非想處定。
〔無想處的刺〕
「修習無想處者以無所有處想為刺;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
一心緣「中」,就超越了「無所有處」。當「非想非非想處」禪定時,無所有處寂止。
(4)
第十六聖階【觀棄捨】
《法念處第四階》
『我學隨觀出離正在入息。』『我學隨觀出離正在出息。』
最後我們來到十六聖階的最後一階—觀棄捨,這個「觀棄捨」有兩個含意,代表了由三界證入涅槃的承先啟後的里程碑。告訴我們,雖然到這裡已經完成了四禪八定,但是尚未跳脫三界之外。只是到達有為禪定境界的最頂端這樣子而已,都是不究竟。沒有到達無為法,還沒有到不生不滅,真正的無為涅槃的境界。如果行者誤為就此大功告成,那將是為山九仞,功虧一簣。但是凡聖之間,一線之隔,出離此境完成「想受滅定」,即可功行圓滿。
「觀棄捨」的兩個含意,其一是「根本棄捨」、其二是「涅槃棄捨」。先來談談,為什麼叫「棄捨」呢?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就是源於棄捨了識處定的有想,同時也棄捨了無所有處定的無想,同時棄捨這兩個定,所以稱為「棄捨」。
而當證得這個「非想非非想處定」的時候,行者這時已覺觀照見這個定是有為法的微細「心所」和合而成的,知道這個定是無常、苦、空、無我,是虛妄不實的,所以就不會認為「非想非非想處」是涅槃境界,而生安樂的想法。既然知道這個定是空寂的,就不會受到貪著之縛,這個就叫做「根本棄捨」。這是把整個四禪八定的根本都棄捨放下。
再者,既然明白「非想非非想處定」,還有受、想、行、識四陰,不是究竟解脫。所以行者進而出離「非想非非想處」,因此得以證得「想受滅定」而得涅槃,不生不滅,究竟解脫。這就是「涅槃棄捨」的意義。
《順得涅槃-想受滅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非想非非想處,具足想受滅而住。」
「受-感受」與「想-憶想」是生起造作煩惱,推動輪迴流轉的關鍵原因。由於厭苦趨樂,而耽湎樂受,引發貪愛、執取、欲有,輪迴不已,不得解脫。又因為身見妄想,執於我、我所諸見,導致無明顛倒,造作出種種業行。
於禪定中,色界有喜受、樂受等禪悅感受,這是受相;無色界則因想而入於定,這是想相。而通貫整個四禪八定的「捨、一心」更是受蘊、想蘊的明顯表徵。所以由此可知,「想、受」滅即能超越色界、無色界,而入於「想受滅定」。
這段觀呼吸-十六聖階搭配四禪八定的禪修歷程中,就是在培養覺性智慧,讓行者如實知見來觀照無常、苦、無我三法印,以達到解脫自在、涅槃的境界。
在第五至八聖階的受念住中,沿著色界四禪漸次捨離覺受的軌跡當中,可以如實的體驗到觀受是苦、無常不實、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易的我。而後段的心、法念處更是體證到心行、心甚至空、無整個法流都是名法四蘊因緣生滅、無常虛妄的特質。如此由覺照生滅無常中,建立「無我」的正觀,生起覺性與真實智慧。超越色界、無色界,最後空去欲漏、有漏、無明漏,而斷除三界煩惱,順得涅槃解脫。
所以當行者出離「非想非非想處」,入於「想受滅處」,具足正觀而斷滅受、想二蘊,心心所法全部隨滅,如此便證得「想受滅定」。
這時就來談到「想受滅定」如何順得「涅槃解脫」了:
《雜阿含》
第五六八經
伽摩尊者言:入滅正受者,順趣於離、流注於離、浚輸於離,順趣於出、流注於出、浚輸於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
經文的意思是「想受滅定」禪定時,是順趨於遠離、流注於遠離、輸入於遠離,是順趨於出離、流注於出離、輸入於出離,是順趨於涅槃、流注於涅槃、輸入於涅槃。
由此可知,在阿含經教中「想受滅定」是超越四禪八定中最高階的「非想非非想處」所入的定,雖然不等同於涅槃解脫,但「想受滅定」相同於八聖道等道品,是能順得無漏的有為正行,是能順向、趣入於出世清淨,證得究竟涅槃的聖行。
但是在何處何時順得「涅槃」呢?我們知道,「受-感受」的愛染貪執與「想-憶想」的無明愚痴,是造成四聖諦中「苦諦」與「集諦」的原因,如能對於受蘊與想蘊生起正觀,即可加已滅除。
而在這段觀呼吸歷程所完成的「想受滅定」,就有了斷除受蘊、想蘊的經驗。所以能夠對受與想生起正觀,如是便有了體驗「滅諦」的歷練與開端。所以「想受滅定」是能斷除苦與集,直通解脫的正行,是趣向涅槃的聖行,亦即等同於是「道諦」之法。這是一個人唯一能經驗到涅槃的出世境界的方式,這就是為什麼「想受滅定」會被稱為順得「涅槃」覺悟的方法。
當行者從「想受滅定」回來,再度連結「受蘊、想蘊」之後,並再三體驗這樣的過程時,他將如實的經驗出世的涅槃,在滅定中逆觀緣起,看到最後的無明。禪修者處在「想受滅定」時,就是將「受的貪著」和「想的分別」斷停一段時間的過程之後,當想與受回繫時,正念覺性將順觀到「苦」的集起,也就是集諦(想受斷後連結時,順緣起的此有故彼有)。接著他將反觀體證到「想受滅定」的逆觀緣起,直接覺照到滅諦(逆緣起的此滅故彼滅)。
「以慧見已,彼之諸漏滅盡」這是覺性智慧的直觀,在整個觀呼吸十六聖階與四禪八定的整個禪修過程,行者深刻體會到了什麼是苦(第一聖諦)。經由證得「想受滅定」,並再三體驗之下,觀照到了順逆十二緣起,如此就看到了集(第二聖諦)和滅(第三聖諦)
,自然就看到了道(第四聖諦)。明白了「觀呼吸」是滅苦之道,如法走在「道」上,行者如實知見無常、苦、無我三法印,覺觀照見「緣起」,體證四聖諦,入寂靜涅槃境界。
生活中的法念處
法念處就是隨觀法的念處,意指「將正念覺知放在心法上,隨順變化而思惟內觀」。此處「法」是禪修者在禪修之時所觀照的種種內外現象,也就是禪修者通徹內觀的總思惟。自己與外在,物質、心理過程,以及從禪修過程中所顯示的佛教真理。此禪修方法分為五種。
1.「五個障礙證悟的心理現象」-五蓋之生滅法念處。
2.「觀察有為法的心、物過程」-五蘊之生滅法念處。
3.「觀察根、境接觸所產生煩惱的過程」-十二處之生滅法念處。
4.「覺知七個證悟的要素之生起至圓滿的過程」-七覺支。
5.
「覺觀並體證四個神聖的真理」-四聖諦。
一、五蓋
復次,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隨觀諸法? 在此,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五蓋觀察諸法。
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五蓋觀察諸法?諸比丘!比丘
內心有貪欲時,了知:我內心有貪欲;內心無貪欲時,了知:我內心無貪欲。
了知未生之貪欲生起,了知已生之貪欲滅盡,了知已滅盡之貪欲,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瞋恨時,了知:我內心有瞋恨;內心無瞋恨時,了知:我內心無瞋恨。了知未生之瞋恨生起,了知已生之瞋恨滅盡,了知已滅盡之瞋恨,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昏沉睡眠時,了知:我內心有昏沉睡眠;內心無昏沉睡眠時,了知:我內心無昏沉睡眠。了知未生之昏沉睡眠生起,了知已生之昏沉睡眠滅盡,了知已滅盡之昏沉睡眠,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掉舉追悔時,了知:我內心有掉舉追悔;內心無掉舉追悔時,了知:我內心無掉舉追悔。了知未生之掉舉追悔生起,了知已生之掉舉追悔滅盡,了知已滅盡之掉舉追悔,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疑惑時,了知:我內心有疑惑;內心無疑惑時,了知:我內心無疑惑。了知未生之疑惑生起,了知已
生之疑惑滅盡,了知已滅盡之疑惑,於未來不再生起。
五組十五法:
五蓋障 如實了知有 如實了知無 未曾生的生起了 已生的斷捨了 已滅盡的不再生起
貪欲蓋 內心有貪欲 內心無貪欲了 未生貪欲生起了 已生貪欲滅盡了 已滅盡貪欲不再生起
瞋恨蓋 內心有瞋恨 內心無瞋恨了 未生瞋恨生起了 已生瞋恨滅盡了 已滅盡瞋恨不再生起
昏沉蓋 內心有昏沉 內心無昏沉了 未生昏沉生起了 已生昏沉滅盡了 已滅盡昏沉不再生起
掉舉蓋 內心有掉舉 內心無掉舉了 未生掉舉生起了 已生掉舉滅盡了 已滅盡掉舉不再生起
疑惑蓋 內心有疑惑 內心無疑惑了 未生疑惑生起了 已生疑惑滅盡了 已滅盡疑惑不再生起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
住於法,依五蓋觀察諸法。
五蓋-是阻礙禪修發展的五種身心障礙,是無明的五虎將。能夠妨礙內觀智慧的開展乃至自證涅槃的五種內在障礙。也是禪修者初期必然會遭遇的內在障礙。
行者這時觀察著自己每一種障礙生起時的感受,並推敲思惟他人相同障礙生起時的感受,並同時思惟自、他當下障礙生起時的感受。觀察著自己每一種障礙生起的現象,觀察著每一種障礙滅去的現象,同時觀察著障礙生起、滅去的因素。覺照障礙生滅的無常、苦、無我的特性。進而降伏五蓋直至五蓋的根除。
二、五蘊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五 取蘊觀察諸法。 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五取蘊觀察諸法?
在此,諸比丘!比丘了知:
此是色,此是色之生起,此是色之壞滅。
此是受,此是受之生起,此是受之壞滅。
此是想,此是想之生起,此是想之壞滅。
此是行,此是行之生起,此是行之壞滅。
此是識,此是識之生起,此是識之壞滅。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五取蘊觀察諸法。
五蘊的法念處就是覺知眾生執著為「我」的五種身、心積聚,「色、受、想、行、識」-五蘊之生滅隨觀的念處。
如實觀察五蘊的生滅變異,實際上就涵蓋通透了整個四念處的所有禪修方法。也就是說廣義的四念處指的就是「如實地觀察身、受、心、法的五蘊生滅無常」。以覺性觀照著:『這是色,這是色的生起,這是色的滅去;這是受,這是受的生起,這是受的滅去;這是想,這是想的生起,這是想的滅去;這是行,這是行的生起,這是行的滅去;這是識,這是識的生起,這是識的滅去;』。
觀察「色、受、想、行、識」生起的現象,觀察「色、受、想、行、識」滅去的現象,在同時觀察「色、受、想、行、識」生起和滅去的現象,觀察「色、受、想、行、識」如何依緣起法則,依次生滅串連的現象,最後觀察到「色、受、想、行、識」生起和滅去的因素。
三、十二處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內 六處、外六處觀察諸法。 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內六處、外六處觀
察諸法?在此,諸比丘!
比丘了知眼根,了知色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
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耳根,了知聲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鼻根,了知香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舌根,了知味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身根,了知觸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
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意根,了知法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內外處觀察諸法。
行者觀察著當眼根與色塵、耳根與聲塵、鼻根與香塵、舌根與味塵、身根與觸塵、意根與法塵,這內六處(感官機能)與外六處(感官對象)
接觸時所產生的煩惱之生滅過程。知道接觸剎那生起了喜歡(貪)、不喜歡(瞋)、沒感覺(癡)等的煩惱。觀察煩惱現象的生起,觀察煩惱現象的滅去,同時觀察煩惱現象的生起與滅去。確切的知道煩惱現象生起與滅去的因素,乃是因為無明貪愛的二元對立所致,從而確定這些煩惱在未來將不會再生起。
四、七覺支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七 覺支觀察諸法。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七覺支觀察諸法?
於此,諸比丘!
比丘有念覺支時,了知:我有念覺支;無念覺支時,了知:我無念覺支。了知未生起的念覺支生起,已生起之念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擇法覺支時,了知:我有擇法覺支;無擇法覺支時,了知:我無擇法覺支。了知未生起的擇法覺支生起,已生起之擇法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精進覺支時,了知:我有精進覺支;無精進覺支時,了知:我無精進覺支。了知未生起的精進覺支生起,已生起之精進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喜覺支時,了知:我有喜覺支;無喜覺支時,了知:我無喜覺支。了知未生起的喜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喜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輕安覺支時,了知:我有輕安覺支;無輕安覺支時,了知:我無輕安覺支。了知未生起的輕安覺支生起,已生起之輕安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定覺支時,了知:我有定覺支;無定覺支時,了知:我無定覺支。了知未生起的定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定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捨覺支時,了知:我有捨覺支;無捨覺支時,了知:我無捨覺支。了知未生起的捨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捨覺支增長圓滿。
了知有念覺支 了知無念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念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念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擇法覺支 了知無擇法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擇法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擇法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精進覺支 了知無精進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精進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精進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喜覺支 了知無喜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喜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喜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輕安覺支 了知無輕安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輕安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輕安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定覺支 了知無定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定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定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捨覺支 了知無捨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捨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捨覺支增長圓滿了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起;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 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七覺支觀察諸法。
修習四念處能證得阿羅漢的內在原則是要能夠培養七覺支直到圓滿,七覺支的法念處即是要求禪修者正念覺觀到禪修中培養七覺支之建立、增長乃至圓滿的過程。
清楚了知七覺支中,哪些覺支已生起、哪些覺支尚未生起,如此將未生起的覺支令其生起及已生起的覺支令其增長圓滿。
五、四聖諦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四 聖諦觀察諸法。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四聖諦觀察諸法?
於此,諸比丘!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如實了 知:此是苦之集;如實了知:此是苦之滅;如實了 知:此是苦滅之道。
(一)苦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聖諦?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求不得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生?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受
生、形成、出生、諸蘊之顯現、諸處之獲得。諸比 丘!此名為生。
復次,諸比丘!何謂老?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衰
老、老耄、齒落、髮白、皮皺、壽減、諸根遍熟。諸 比丘!此名為老。
復次,諸比丘!何謂死?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崩潰、散滅、命終、死亡、諸蘊離析、死屍棄捨,諸比
丘!此名為死。
復次,諸比丘!何謂愁?無論何時何地,由於任何之不幸,遭遇令人苦惱之法,而有憂愁、悲傷、苦惱、內憂、內愴。諸比丘!此名為愁。
復次,諸比丘!何謂悲?無論何時何地,由於任何之不幸,遭遇令人苦惱之法,而有痛哭、悲泣、慨歎、哀號。諸比丘!此名為悲。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關於身體之苦痛、不適,由於身觸所生之苦痛、不適。諸比丘!此名為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憂?關於心之苦痛、不愉悅,由於意觸所生之苦痛、不愉悅。諸比丘!此名為憂。
復次,諸比丘!何謂惱?無論何時何處,由於任何之不幸,遭遇令人苦惱之法,而有憂惱、苦惱,及由憂惱、苦惱所生之苦痛。諸比丘!此名為惱。
復次,諸比丘!何謂怨憎會苦?無論何時何處,遭遇不如意、厭惡、不愉悅之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或遇心懷惡意、傷害、擾亂、不適意者,卻須與其聚會、交往、共事、結合。諸比丘!
此名為怨憎會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愛別離苦?無論何時何處,與可意、喜愛、愉悅之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相逢,或遇心懷善意、適意、可靠者、父母、兄弟、姊妹、朋友、同事、親戚,卻不能與之聚會、交往、共事、結合。諸比丘!此名為愛別離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求不得苦?諸比丘!受生支配 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再受生,願不再有來生!
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
諸比丘!受老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衰老,願不變老!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
得苦。諸比丘!受病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無病苦,願不生病!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比丘!受死亡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能不死,願不會死!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比丘!受愁悲苦憂惱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遭受愁悲苦憂惱,願不再愁悲苦憂惱!然此欲求
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比丘!何謂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 即色取蘊、
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丘!此即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諸比丘!此即苦聖諦。
(二)集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集聖諦? 愛欲引導再生,喜與貪伴隨而起,無論何時何處,
追求愛欲,即:欲愛、有愛、無有愛。諸比丘!愛欲於何處生起?在何處住著?凡於世間有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在該處住著。於世間何者是誘人、可意者?
在世間眼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眼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眼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眼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諸比丘!此即苦集聖諦。
(三)滅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滅聖諦? 此即愛欲之消逝無餘、捨離、滅盡、解脫、無染。 然而,諸比丘!於何處捨離、滅盡愛欲?
在世間有誘人、可意之處, 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在世間何者是誘人、可意者?
在世間眼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眼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眼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眼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諸比丘!此即苦滅聖諦。
(四)道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者是苦滅道聖諦?
此即八支聖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見?諸比丘!如實知苦、知苦之集、知苦之滅、知導致
苦滅之道。諸比丘!此等名為正見。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思惟?出離思惟、無瞋思惟、無害思惟。諸比丘!此等名為正思惟。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語?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諸比丘!此等名為正語。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業?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諸比丘!此等名為正業。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命?
於此,諸比丘!聖弟子捨邪命,依正命為生。諸比丘!此等名為正命。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精進?於此,諸比丘!意欲、勤奮、精進、策勵,避免尚
未生起之邪惡、不善法生起。比丘意欲、勤奮、精 進、策勵,降伏已生起之邪惡、不善法。比丘意欲、
勤奮、精進、策勵,促使未生起之善法生起。比丘意欲、勤奮、精進、策勵,促使已生起之善法持續、增長、圓滿成就。諸比丘!此等名為正精進。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念?於此,諸比丘!比丘以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身,循身觀察,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受,隨觀感受,捨離對世間的貪欲
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心,隨觀心識,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法,隨觀諸法,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諸比丘!此即是正念。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定?在此,諸比丘!比丘離欲樂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生喜樂,入初禪而住。除滅尋伺,寂靜一心,定生喜樂,達二禪而住。離喜而住,正念正智,以身感受樂,如諸聖者說:捨與正念者所樂住,入第三禪。捨離苦樂,滅除喜憂,捨念清淨,達第四禪而住。諸比
丘!此名為正定。
諸比丘!此等名為苦滅道諦。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 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
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 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
住於法,隨觀諸法。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四聖諦觀察諸法。
行者於四聖諦的法念處,如實知見這是苦;如實知見這是苦集起的因素;如實知見這是苦的滅盡;如實知見這是導向苦滅的道路。
修學四念處的行者到此已藉由對內外身心過程的正念覺觀而「如實知見」四聖諦。就是說行者藉由實修的體證而知道無常、無我、五蓋、五蘊、十二處中的種種身苦、心苦;知道導致身苦、心苦的原因;知道息滅身苦、心苦的方法;並體證了藉由觀呼吸,實修四念處而完全止息所有的苦。四聖諦是正信佛教的最高真理,因此,四念處的修學到此也可以說獲得圓滿的完成。
來到了法念處,故名思義就是到了「見法」的階段,也就是修證過了「明心」的階段,現在來到了「見性」的階段了。「見性」是見到通透宇宙真理的法性,不是見到「自性」,參悟了法性,才會看到你的性空。你看到了「無常、緣起、無我」的法性,才能真正了悟了「緣法執我」的顛倒妄見。
行者在「心念處」的階段,覺觀驗證到了「心」的無常、變異特性。在「心念處」看完「心王」,現在就來「法念處」看「心所」。「心」是所有法的出處,所以稱為「心王」,而「心所」就是心所有法的簡稱。觀心無常是「心念處」的主軸,所以進入「法念處」的第一個階段,就是觀無常。知道了心所有法無常,那又何來有我呢?這就是「法念處」的主軸-觀法無我。
人體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四大(地、水、火、風)組合的軀體,一切因緣相生相續互為依存,一旦四大不調,五蘊離散,生命便死亡。所以佛說五蘊的我是「假我」,不要執為真我。無明眾生不知,妄執有我,這種妄執叫做「我見」,有了我見,則有種種偏執煩惱,憂悲惱苦不堪片言,故令觀法無我。以觀法無我的慧觀力,才有辦法來對治「緣法執我」的顛倒妄見。
(1)
第十三聖階【觀無常】
《法念處第一階》
『我學隨觀無常正在入息。』『我學隨觀無常正在出息。』
隨觀何處無常?隨觀世間四禪無常,初禪、二禪至三禪,心都還由著喜、樂動搖,所以叫做猶動定。到了四禪,已經脫離了禪定八災-憂苦、尋伺、喜樂、出入息,所以就叫做不動定。禪修者證得到此地步時,因為仍有我慢,總會認為已經到了永恆之常定了,於是就心有色想仍著愛染而意欲長定。
沿著「心念處」階段「觀心無常」之後,來到法念處第一階觀無常。既然知道心無常,便依此順觀五蘊無常。覺觀五蘊無常之特性與事實,即觀五蘊的「生、住、滅」三相變易,或五蘊相生相續剎生剎滅的特性。就是說必須一一清楚地觀照發生在自己身心上的感官覺受,同時留意著內心隨流的改變。
依循我們禪修時,所體驗生起喜樂等的覺受,覺觀這些覺受(受蘊)如何生、住、滅,如何相續「想蘊」,想蘊又如何生、住、滅,「行蘊」也如是覺觀,一直到清楚覺知到「識蘊」的生、住、滅,也就是觀照到整條「五蘊的生、住、滅」變易的法流。
以邏輯思考為架構的知識活動只是「聞思」-知道罷了,對覺性智慧的發展毫無助益,不去實修實證絕對無法獲得覺觀智慧的果實,當然培養不了真實的厭離、捨斷之心。要知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如實知見的觀照禪修時的喜樂五蘊的「生、住、滅」無常特性後,知道了都是生滅不定,內心就不會再生執取。
觀過了動法無常,接著就來破四禪不動,前者為樂所動是名動法,而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心歸一境,名不動定。禪修者修得此定時,多會生起境界不變的想像,貪愛執取意欲長住。現在由隨觀無常,覺照四禪不動定,不離受想行識之作用,亦是生、住、滅之無常三相,反觀覺照定中心識虛誑、念念生滅的不實性,連心識都是了不可得。這時就不再執著於四禪不動定的「常」想。至此行者放下了對色界的貪愛執著得以進入了無色界處定。
《五定-空無邊處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空無邊,具足空無邊處而住。」
「色想」的色在這裡不是指物質的「色」,不是名色的「色」。指的是色界的「色」,以『色界禪及它的所緣』為色的想稱為色想,就是說在色界定入定者的善想(喜樂),或現法樂住者的「不動定」想、想念、已想念,是名色想。「超越」是由於離貪及滅,如果行者沒有觀無常而超越一切色想,如喜樂覺受無常想、四禪不動無常想,因無常而離貪及滅的話,要如何能入空無邊處具足而住呢?所以「超越一切種之色想」就是因觀無常而離貪及滅,超越了一切『色界禪及它的所緣』的色想。又因無色界定是由超越所緣而得,不同於像色界定(四個禪定)可在同一所緣中而得,所以這裡也用超越所緣來解釋其意。
「滅有對想」是指五色根(眼、耳、鼻、舌、身即感官。)對於色等所緣而生起「想」,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對「有對想」的滅、捨、不起、不存續,稱為滅有對想。也就是說入此空無處業已捨斷有對想,所以說入無色定的行者不動、捨斷色、聲、香、味、觸及寂靜解脫
要解釋「不思惟種種想」前,必須先釐清~種種想是什麼?即是未入定者的境界-凡夫意識界所通涉的想,生起於色聲等類種種不同自性的意境上,所以稱為「種種想」。「不思惟種種想」即是說不念慮、不思考、不觀察於彼等種種想。
因此在「色想」、「有對想」、「種種想」之中,由於要超越「色想」及滅斷「有對想」,才能入「空無邊處定」,所以當行者一入「空無邊處」這二者便已不存在。
由於「種種想」依然可出現於無色界中,所以說「不思惟種種想」。如果行者仍思惟憶想著「種種想」,那就不具足入空無邊處的條件,而入住於空無邊處了。簡而言之,超越一切色界法(超越色想),捨滅一切欲界的心(滅有對想)和不去思惟一切欲界的心行作意。如此得以「入空無邊,具足空無邊處而住」
〔空入處的刺〕
「修習空入處者以色想為刺;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
行者到了這裡,應該都能體會,修習空入處者以色想為刺的道理。如果沒有先修觀無常,就沒有辦法放下「色想」,不可能得入空無邊處。唯有觀得無常,「色想」寂滅,才算是具足條件於空無邊處禪定。
《六定-識無邊處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入識無邊,具足識無邊處而住。」
禪修者如何能夠從「空無邊處」進道上升,修習「識無邊處」呢?要知道「色界四禪」乃緣其所緣而得,而無色界定則是超越所緣而得。所以「四禪」必須達成「寂止出入息」才能禪定入住,而要進入「空無邊處」,就必須超越一切「色想」,才能具足條件,而住於空無邊處禪定。
所以要能夠從「空無邊處」進道上升的方法就是~「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這個意思就是說能夠放開對「空無邊處」的所有執著,你就得以具足入住識無邊處的條件,進入識無邊而住了。
離開了色界,初到無色界的行者會認為,由於覺觀到色界五蘊無常,超越色想而出離了色界禪定。脫離了色法的束縛,住於「空無邊處」而定,因為在定中只有無邊的虛空,其他什麼都沒有,所以會認為已到達真空安穩的境界,消遙閑散而自在。於是心又會再生執取而意欲長住。這意謂著,解脫了色的執著,又得到了一個空的執著。
在「空處定」當中,雖然已經出離色界,已經脫離了色法的束縛,但是名法還是存在的,所以它並不是真正的「空」。要進入「空無邊處定」就必須超越「色想」及滅斷「有對想」。代表著已經沒有身體的感覺,就是身體消失了,外在的世界也消失了,這是色法消失,所以在定中行者感到只有無邊的虛空,其他什麼都沒有。但是色法消失了,並不代表著名法也因此消失。
以五蘊來講,色法消失,就是色蘊已經消失了,但是還有受、想、行、識四蘊依然活動的。受、想、行、識屬於名法,所以雖然已經沒有色法,但是名法還是存在的。這個「空處定」也是由受、想、行、識四蘊暫合才有的,一樣屬於生滅法,是無常沒有自性,怎麼執取呢。
怎麼說呢?由四蘊暫合而成的「空處定」,既然是因緣假合,那麼當然是「無常」的,既是生滅的,就一定是「無常」。無常的本質,就一定是苦的,因為你沒有的時候想得到,得到了又不能永恆存在,就會引發「苦」受,所以,無常生滅的本質一定是苦的。
既然是因緣假合,就沒有自性可言,所以自性是空的,就必然是「無我」的。「無我」的意思,就是說並沒有真實的「空處定」的存在,因為它是四陰的假合而成的,所以也是無我的,就是根本沒有「空處定」的真實存在。既然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所以又有什麼值得我們貪愛執著的地方。
行者在此可以覺觀到「空無邊處定」並不是真正的「空」,因為真正「空」的話,是已經沒有生滅,才是真正到達「空」。可是此定當中還有受、想、行、識四蘊暫合,還是生滅無常,所以「空處定」是色法的「空」並不是真正的「空」。
又外在虛空,無量無邊,若心緣無邊空,則實無可緣之處,定心容易散壞。這意思是說如果把心緣於無量無邊的虛空之中,事實上是沒有可緣之處,如此緣無可緣則「定心」容易空散,不利收攝。
有了這樣的覺性智慧,就不再有執取粘著之心,於是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得以入識無邊,具足識無邊處而住了。
這時行者心念自然緣向當下的心識,把心念放在心識上而入定,就稱為「識處定」。識處定是屬於內在之法,依內在之法入定,得以進入更深層的寂靜安穩。
行者於「識無邊處」禪定中,以正念覺知「心識」念念現前不停留,不斷的生滅、生滅,不斷地現前,然後無從停留,剎那消失,剎那現前、消失、現前、消失、現前,現在的心識,是由未來無量無邊的心識生起的;現在的心識,念念現前而不停留;無量無邊的成為了過去無量無邊的心識。當下覺照心識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無量無邊,這時就入於識無邊處的境界,具足識無邊處而住,證得「識無邊處定」。
〔識入處的刺〕
「修習識入處者以空入處想為刺;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
行者不再貪執於「空無邊處想」,當超越「一切種之空無邊處」時,便出離了「空無邊處」,得入「識無邊處想」。而當於「識無邊處定」入定時,空入處想寂止。
(2)
第十四聖階【觀無欲】
《法念處第二階》
『我學隨觀離貪正在入息。』『我學隨觀離貪正在出息。』
眾生是由四大五蘊和合之法所暫聚集成,在生滅不斷的變化下,實在是沒有恆久的常體,而禪修的目的即是要觀見實相真理,才能真正捨離貪執與憂惱,進而離欲。何謂「離欲」呢?但凡貪愛執著於外在的境界,都概稱為「欲」。從欲界四禪一直到空處定,都是欲求心外的境界。四禪屬欲界定無庸置疑,而「空定處」是離心倚空,心念依緣「空定處想」,就是以「虛空無邊處」作為欲受的所緣,亦是外在的境界。捨棄前面的空處定,把心念放在心識上而入定,稱為「識處定」。而識處定是以內在的心識作為所緣主體,因此能夠超越對外在的虛空處定的貪著,所以叫做「離欲」。
其實當行者證得「識無邊處定」時,是不會認為這是真正的心跟識相應。覺得這個定是真實存在而安穩,而心生貪染執著的情形。因為行者這時覺性已然豐實,早已遠離我與我所的觀念,已能覺觀到一切法的生滅、假有性,而能達到離諸欲之境。當觀五蘊無常而超越空處定,入識處的時候,已悟得離欲之心。所以當證得「識無邊處定」時,就能照見「識處定」的不實,也是緣「空處定」受、想、行、識四蘊的假合而已。所以沒有一個心識為實,又何來所謂的「識處定」可執呢。之所以稱為「識處定」的原因是因為現觀心識而得定,所以稱之「識處定」。
「觀離欲」的意思,就是當證得這個「識無邊處定」的時候,行者覺知著不斷生起的現在的心識,觀照著心識不斷地生滅變異,所以未來的心識無量無邊,現在的心識無量無邊,過去的心識也是無量無邊。然後詳加觀察,當下的心和這三世的心識可能真正的相應嗎?這時就會發現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心識是生起就消失,生起就消失,所以「心」不可能跟它永遠相應的。這時候對所證的識處定,就不會生起任何的執著,而清楚地了解它只是一個名稱而已,並不是有真實的「識處定」的存在,就不會對它心生貪著,而超越了一切種之識無邊處。
《七定-無所有處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識無邊處,入無所有,具足無所有處而住」
當行者不再對「識無邊處定」起貪欲執著時,就超越一切種之識無邊處的障礙,入「無所有處」。什麼叫做「無所有處定」呢?就是當行者覺觀到識處定的生滅無常特性,不再有緣於心識的執著時。就超越了外空、內識的境界,什麼都沒有,心安住在「無所有」這個境界當中,就叫做無所有處定。
「空處定」,它是緣外在的虛空而入定,所以心不能夠真正的安穩;「識處定」,是緣內在的心識而入定,因為心念不斷的生滅變異,心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安穩。當「心」來到內外皆捨的那個「無所有」,念就安住在「無所有」的這個境界當中。這時候的心不緣外在的虛空,不緣內在的心識,離二邊而住於「無所有處」,這時才是真正的安穩。
「心」住於「無所有」,非空非識,無有依靠,當下沒有任何的念頭,沒有念頭就沒有一切法的生起。此定只有清淨安穩,沒有動搖、沒有念頭、沒有分別,靜息其心,沒有一法,寂然安穩,就是這樣一個定境狀態。這個時候就知道已證得「無所有處定」。入此定時,怡然寂絕,諸想不起,所以又稱為「無想定」。
〔無所有處的刺〕
「修習無所有處者以識處想為刺;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
覺觀到「識入處想」的不實,才能超越「識入處定」,入無所有。而於無所有處禪定時,識入處想寂止。
(3) 第十五聖階【觀滅】
《法念處第三階》
『我學隨觀滅正在入息。』
『我學隨觀滅正在出息。』
行者證到「無所有處定」的時候,內淨一心、無想寂靜。認為一切的心念已經止息了,已經沒有任何的念頭,所以對「無所有處定」產生很深的貪愛執著,很難捨離出來,一直耽湎在這個境界當中,很難突破,就會被這個定所束縛。
這個時候就來到「觀滅」階段,覺觀「心的息滅」也是四陰暫合,也是因緣生滅、是無常虛妄的,這就是觀滅的意思,這樣你就不會執著在「無所有處定」的這個境界當中,難以捨離無法超脫。
之所以難以捨離,是認為證到此處,一切的心念已經止息了,覺得證無可證了。但真的是如此嗎?並不盡然,「心念」只是非常非常的微細,你還沒有能力查覺到而已。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你在「無所有」,這個不是心識的活動嗎?這個能夠知道的,不也是心識活動之一嗎?
我們說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緣六境(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這個無所有處,就是法塵境界。也就是說「無所有處」-是心(意根)緣無所有(法塵)
,心在「識入處」和「無所有處」所緣的一樣都是法塵境界,不同的是這個法塵境界的狀態是無所有的狀態。所以「無所有處」只是一種定境狀態,就是你「心」緣「無所有」,你可以非常寧靜、安穩,覺得心非常清淨的禪定狀態,這樣而已。
在禪定中,行者可以照見「無所有處定」中,還是有很微細的心識的活動,這心識的內容,還是受、想、行、識四陰的運行和合,所以我們說此定仍然是因緣生滅、無常虛妄的。就好像糞便,既使再少的糞便,都一樣臭穢而不會想去沾染。同理,無論是多麼微細的心識活動,它還是無常、生滅的。所以,行者就不會執著於這個定境當中,這就是觀滅的意思。
行者既然不再執著於「無所有處」,現在就可以來釐清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和非想非非想處的關聯了。到了這裡,我們可以知道「識入處」和「無所有處」所緣的同樣都是法塵境界,在「識入處」時心執著在能想的心識上,而到了「無所有處」把能想的心識去掉以後,其實是落入無想的境界裡了,所以會諸想不起,內淨一心。由此而知,「無所有處」也就是識心的一個無想狀態,就是說「想」和「無想」是識心的兩個面向狀態,都沒有離開識心本身的境界(法塵境界)。
所以要真正超越「識無邊處」的有想境界及「無所有處」的無想境界,就是離二邊歸於中道,既不是想也不是無想,那就是要到達了既是非想又是非非想的境界,不落一切有、無二邊,心中清淨寂然,才能真正超越法塵境界,把識心完全捨離。
《八定-非想非非想處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種之無所有處,具足非想非非想處而住。」
超越這個無所有處定,而來到一心緣中的境界。這個「中」就是非有、非無的意思。我們心念的流動,無量無邊,不斷的剎那生滅,即知即滅,不是真實存在著,這就是「非有」。但是心念就是如此存在著,不是沒有,這就是「非無」的意思。在無常的法流中,我們不能說當下的心念是實有,但也不是沒有,且稱為「中」。所以,我們這個時候一心緣中。一心緣中,就可以入這個非想非非想處定。
我們一心緣「中」,就是緣「非有非無」,不緣「識無邊處」的有想,也不去緣「無所有處」的無想,一直到心可以任運住在非有非無當中,這個時候就是證得了非想非非想處定。
〔無想處的刺〕
「修習無想處者以無所有處想為刺;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
一心緣「中」,就超越了「無所有處」。當「非想非非想處」禪定時,無所有處寂止。
(4)
第十六聖階【觀棄捨】
《法念處第四階》
『我學隨觀出離正在入息。』『我學隨觀出離正在出息。』
最後我們來到十六聖階的最後一階—觀棄捨,這個「觀棄捨」有兩個含意,代表了由三界證入涅槃的承先啟後的里程碑。告訴我們,雖然到這裡已經完成了四禪八定,但是尚未跳脫三界之外。只是到達有為禪定境界的最頂端這樣子而已,都是不究竟。沒有到達無為法,還沒有到不生不滅,真正的無為涅槃的境界。如果行者誤為就此大功告成,那將是為山九仞,功虧一簣。但是凡聖之間,一線之隔,出離此境完成「想受滅定」,即可功行圓滿。
「觀棄捨」的兩個含意,其一是「根本棄捨」、其二是「涅槃棄捨」。先來談談,為什麼叫「棄捨」呢?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就是源於棄捨了識處定的有想,同時也棄捨了無所有處定的無想,同時棄捨這兩個定,所以稱為「棄捨」。
而當證得這個「非想非非想處定」的時候,行者這時已覺觀照見這個定是有為法的微細「心所」和合而成的,知道這個定是無常、苦、空、無我,是虛妄不實的,所以就不會認為「非想非非想處」是涅槃境界,而生安樂的想法。既然知道這個定是空寂的,就不會受到貪著之縛,這個就叫做「根本棄捨」。這是把整個四禪八定的根本都棄捨放下。
再者,既然明白「非想非非想處定」,還有受、想、行、識四陰,不是究竟解脫。所以行者進而出離「非想非非想處」,因此得以證得「想受滅定」而得涅槃,不生不滅,究竟解脫。這就是「涅槃棄捨」的意義。
《順得涅槃-想受滅定記述》
「超越一切種之非想非非想處,具足想受滅而住。」
「受-感受」與「想-憶想」是生起造作煩惱,推動輪迴流轉的關鍵原因。由於厭苦趨樂,而耽湎樂受,引發貪愛、執取、欲有,輪迴不已,不得解脫。又因為身見妄想,執於我、我所諸見,導致無明顛倒,造作出種種業行。
於禪定中,色界有喜受、樂受等禪悅感受,這是受相;無色界則因想而入於定,這是想相。而通貫整個四禪八定的「捨、一心」更是受蘊、想蘊的明顯表徵。所以由此可知,「想、受」滅即能超越色界、無色界,而入於「想受滅定」。
這段觀呼吸-十六聖階搭配四禪八定的禪修歷程中,就是在培養覺性智慧,讓行者如實知見來觀照無常、苦、無我三法印,以達到解脫自在、涅槃的境界。
在第五至八聖階的受念住中,沿著色界四禪漸次捨離覺受的軌跡當中,可以如實的體驗到觀受是苦、無常不實、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易的我。而後段的心、法念處更是體證到心行、心甚至空、無整個法流都是名法四蘊因緣生滅、無常虛妄的特質。如此由覺照生滅無常中,建立「無我」的正觀,生起覺性與真實智慧。超越色界、無色界,最後空去欲漏、有漏、無明漏,而斷除三界煩惱,順得涅槃解脫。
所以當行者出離「非想非非想處」,入於「想受滅處」,具足正觀而斷滅受、想二蘊,心心所法全部隨滅,如此便證得「想受滅定」。
這時就來談到「想受滅定」如何順得「涅槃解脫」了:
《雜阿含》
第五六八經
伽摩尊者言:入滅正受者,順趣於離、流注於離、浚輸於離,順趣於出、流注於出、浚輸於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
經文的意思是「想受滅定」禪定時,是順趨於遠離、流注於遠離、輸入於遠離,是順趨於出離、流注於出離、輸入於出離,是順趨於涅槃、流注於涅槃、輸入於涅槃。
由此可知,在阿含經教中「想受滅定」是超越四禪八定中最高階的「非想非非想處」所入的定,雖然不等同於涅槃解脫,但「想受滅定」相同於八聖道等道品,是能順得無漏的有為正行,是能順向、趣入於出世清淨,證得究竟涅槃的聖行。
但是在何處何時順得「涅槃」呢?我們知道,「受-感受」的愛染貪執與「想-憶想」的無明愚痴,是造成四聖諦中「苦諦」與「集諦」的原因,如能對於受蘊與想蘊生起正觀,即可加已滅除。
而在這段觀呼吸歷程所完成的「想受滅定」,就有了斷除受蘊、想蘊的經驗。所以能夠對受與想生起正觀,如是便有了體驗「滅諦」的歷練與開端。所以「想受滅定」是能斷除苦與集,直通解脫的正行,是趣向涅槃的聖行,亦即等同於是「道諦」之法。這是一個人唯一能經驗到涅槃的出世境界的方式,這就是為什麼「想受滅定」會被稱為順得「涅槃」覺悟的方法。
當行者從「想受滅定」回來,再度連結「受蘊、想蘊」之後,並再三體驗這樣的過程時,他將如實的經驗出世的涅槃,在滅定中逆觀緣起,看到最後的無明。禪修者處在「想受滅定」時,就是將「受的貪著」和「想的分別」斷停一段時間的過程之後,當想與受回繫時,正念覺性將順觀到「苦」的集起,也就是集諦(想受斷後連結時,順緣起的此有故彼有)。接著他將反觀體證到「想受滅定」的逆觀緣起,直接覺照到滅諦(逆緣起的此滅故彼滅)。
「以慧見已,彼之諸漏滅盡」這是覺性智慧的直觀,在整個觀呼吸十六聖階與四禪八定的整個禪修過程,行者深刻體會到了什麼是苦(第一聖諦)。經由證得「想受滅定」,並再三體驗之下,觀照到了順逆十二緣起,如此就看到了集(第二聖諦)和滅(第三聖諦)
,自然就看到了道(第四聖諦)。明白了「觀呼吸」是滅苦之道,如法走在「道」上,行者如實知見無常、苦、無我三法印,覺觀照見「緣起」,體證四聖諦,入寂靜涅槃境界。
生活中的法念處
法念處就是隨觀法的念處,意指「將正念覺知放在心法上,隨順變化而思惟內觀」。此處「法」是禪修者在禪修之時所觀照的種種內外現象,也就是禪修者通徹內觀的總思惟。自己與外在,物質、心理過程,以及從禪修過程中所顯示的佛教真理。此禪修方法分為五種。
1.「五個障礙證悟的心理現象」-五蓋之生滅法念處。
2.「觀察有為法的心、物過程」-五蘊之生滅法念處。
3.「觀察根、境接觸所產生煩惱的過程」-十二處之生滅法念處。
4.「覺知七個證悟的要素之生起至圓滿的過程」-七覺支。
5.
「覺觀並體證四個神聖的真理」-四聖諦。
一、五蓋
復次,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隨觀諸法? 在此,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五蓋觀察諸法。
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五蓋觀察諸法?諸比丘!比丘
內心有貪欲時,了知:我內心有貪欲;內心無貪欲時,了知:我內心無貪欲。
了知未生之貪欲生起,了知已生之貪欲滅盡,了知已滅盡之貪欲,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瞋恨時,了知:我內心有瞋恨;內心無瞋恨時,了知:我內心無瞋恨。了知未生之瞋恨生起,了知已生之瞋恨滅盡,了知已滅盡之瞋恨,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昏沉睡眠時,了知:我內心有昏沉睡眠;內心無昏沉睡眠時,了知:我內心無昏沉睡眠。了知未生之昏沉睡眠生起,了知已生之昏沉睡眠滅盡,了知已滅盡之昏沉睡眠,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掉舉追悔時,了知:我內心有掉舉追悔;內心無掉舉追悔時,了知:我內心無掉舉追悔。了知未生之掉舉追悔生起,了知已生之掉舉追悔滅盡,了知已滅盡之掉舉追悔,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疑惑時,了知:我內心有疑惑;內心無疑惑時,了知:我內心無疑惑。了知未生之疑惑生起,了知已
生之疑惑滅盡,了知已滅盡之疑惑,於未來不再生起。
五組十五法:
五蓋障 如實了知有 如實了知無 未曾生的生起了 已生的斷捨了 已滅盡的不再生起
貪欲蓋 內心有貪欲 內心無貪欲了 未生貪欲生起了 已生貪欲滅盡了 已滅盡貪欲不再生起
瞋恨蓋 內心有瞋恨 內心無瞋恨了 未生瞋恨生起了 已生瞋恨滅盡了 已滅盡瞋恨不再生起
昏沉蓋 內心有昏沉 內心無昏沉了 未生昏沉生起了 已生昏沉滅盡了 已滅盡昏沉不再生起
掉舉蓋 內心有掉舉 內心無掉舉了 未生掉舉生起了 已生掉舉滅盡了 已滅盡掉舉不再生起
疑惑蓋 內心有疑惑 內心無疑惑了 未生疑惑生起了 已生疑惑滅盡了 已滅盡疑惑不再生起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
住於法,依五蓋觀察諸法。
五蓋-是阻礙禪修發展的五種身心障礙,是無明的五虎將。能夠妨礙內觀智慧的開展乃至自證涅槃的五種內在障礙。也是禪修者初期必然會遭遇的內在障礙。
行者這時觀察著自己每一種障礙生起時的感受,並推敲思惟他人相同障礙生起時的感受,並同時思惟自、他當下障礙生起時的感受。觀察著自己每一種障礙生起的現象,觀察著每一種障礙滅去的現象,同時觀察著障礙生起、滅去的因素。覺照障礙生滅的無常、苦、無我的特性。進而降伏五蓋直至五蓋的根除。
二、五蘊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五 取蘊觀察諸法。 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五取蘊觀察諸法?
在此,諸比丘!比丘了知:
此是色,此是色之生起,此是色之壞滅。
此是受,此是受之生起,此是受之壞滅。
此是想,此是想之生起,此是想之壞滅。
此是行,此是行之生起,此是行之壞滅。
此是識,此是識之生起,此是識之壞滅。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五取蘊觀察諸法。
五蘊的法念處就是覺知眾生執著為「我」的五種身、心積聚,「色、受、想、行、識」-五蘊之生滅隨觀的念處。
如實觀察五蘊的生滅變異,實際上就涵蓋通透了整個四念處的所有禪修方法。也就是說廣義的四念處指的就是「如實地觀察身、受、心、法的五蘊生滅無常」。以覺性觀照著:『這是色,這是色的生起,這是色的滅去;這是受,這是受的生起,這是受的滅去;這是想,這是想的生起,這是想的滅去;這是行,這是行的生起,這是行的滅去;這是識,這是識的生起,這是識的滅去;』。
觀察「色、受、想、行、識」生起的現象,觀察「色、受、想、行、識」滅去的現象,在同時觀察「色、受、想、行、識」生起和滅去的現象,觀察「色、受、想、行、識」如何依緣起法則,依次生滅串連的現象,最後觀察到「色、受、想、行、識」生起和滅去的因素。
三、十二處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內 六處、外六處觀察諸法。 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內六處、外六處觀
察諸法?在此,諸比丘!
比丘了知眼根,了知色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
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耳根,了知聲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鼻根,了知香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舌根,了知味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身根,了知觸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
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丘了知意根,了知法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內外處觀察諸法。
行者觀察著當眼根與色塵、耳根與聲塵、鼻根與香塵、舌根與味塵、身根與觸塵、意根與法塵,這內六處(感官機能)與外六處(感官對象)
接觸時所產生的煩惱之生滅過程。知道接觸剎那生起了喜歡(貪)、不喜歡(瞋)、沒感覺(癡)等的煩惱。觀察煩惱現象的生起,觀察煩惱現象的滅去,同時觀察煩惱現象的生起與滅去。確切的知道煩惱現象生起與滅去的因素,乃是因為無明貪愛的二元對立所致,從而確定這些煩惱在未來將不會再生起。
四、七覺支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七 覺支觀察諸法。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七覺支觀察諸法?
於此,諸比丘!
比丘有念覺支時,了知:我有念覺支;無念覺支時,了知:我無念覺支。了知未生起的念覺支生起,已生起之念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擇法覺支時,了知:我有擇法覺支;無擇法覺支時,了知:我無擇法覺支。了知未生起的擇法覺支生起,已生起之擇法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精進覺支時,了知:我有精進覺支;無精進覺支時,了知:我無精進覺支。了知未生起的精進覺支生起,已生起之精進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喜覺支時,了知:我有喜覺支;無喜覺支時,了知:我無喜覺支。了知未生起的喜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喜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輕安覺支時,了知:我有輕安覺支;無輕安覺支時,了知:我無輕安覺支。了知未生起的輕安覺支生起,已生起之輕安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定覺支時,了知:我有定覺支;無定覺支時,了知:我無定覺支。了知未生起的定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定覺支增長圓滿。
比丘有捨覺支時,了知:我有捨覺支;無捨覺支時,了知:我無捨覺支。了知未生起的捨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捨覺支增長圓滿。
了知有念覺支 了知無念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念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念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擇法覺支 了知無擇法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擇法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擇法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精進覺支 了知無精進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精進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精進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喜覺支 了知無喜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喜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喜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輕安覺支 了知無輕安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輕安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輕安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定覺支 了知無定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定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定覺支增長圓滿了
了知有捨覺支 了知無捨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捨覺支生起了 了知已生起的捨覺支增長圓滿了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起;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 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七覺支觀察諸法。
修習四念處能證得阿羅漢的內在原則是要能夠培養七覺支直到圓滿,七覺支的法念處即是要求禪修者正念覺觀到禪修中培養七覺支之建立、增長乃至圓滿的過程。
清楚了知七覺支中,哪些覺支已生起、哪些覺支尚未生起,如此將未生起的覺支令其生起及已生起的覺支令其增長圓滿。
五、四聖諦
復次,諸比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四 聖諦觀察諸法。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依四聖諦觀察諸法?
於此,諸比丘!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如實了 知:此是苦之集;如實了知:此是苦之滅;如實了 知:此是苦滅之道。
(一)苦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聖諦?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求不得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生?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受
生、形成、出生、諸蘊之顯現、諸處之獲得。諸比 丘!此名為生。
復次,諸比丘!何謂老?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衰
老、老耄、齒落、髮白、皮皺、壽減、諸根遍熟。諸 比丘!此名為老。
復次,諸比丘!何謂死?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崩潰、散滅、命終、死亡、諸蘊離析、死屍棄捨,諸比
丘!此名為死。
復次,諸比丘!何謂愁?無論何時何地,由於任何之不幸,遭遇令人苦惱之法,而有憂愁、悲傷、苦惱、內憂、內愴。諸比丘!此名為愁。
復次,諸比丘!何謂悲?無論何時何地,由於任何之不幸,遭遇令人苦惱之法,而有痛哭、悲泣、慨歎、哀號。諸比丘!此名為悲。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關於身體之苦痛、不適,由於身觸所生之苦痛、不適。諸比丘!此名為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憂?關於心之苦痛、不愉悅,由於意觸所生之苦痛、不愉悅。諸比丘!此名為憂。
復次,諸比丘!何謂惱?無論何時何處,由於任何之不幸,遭遇令人苦惱之法,而有憂惱、苦惱,及由憂惱、苦惱所生之苦痛。諸比丘!此名為惱。
復次,諸比丘!何謂怨憎會苦?無論何時何處,遭遇不如意、厭惡、不愉悅之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或遇心懷惡意、傷害、擾亂、不適意者,卻須與其聚會、交往、共事、結合。諸比丘!
此名為怨憎會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愛別離苦?無論何時何處,與可意、喜愛、愉悅之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相逢,或遇心懷善意、適意、可靠者、父母、兄弟、姊妹、朋友、同事、親戚,卻不能與之聚會、交往、共事、結合。諸比丘!此名為愛別離苦。
復次,諸比丘!何謂求不得苦?諸比丘!受生支配 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再受生,願不再有來生!
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
諸比丘!受老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衰老,願不變老!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
得苦。諸比丘!受病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無病苦,願不生病!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比丘!受死亡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能不死,願不會死!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比丘!受愁悲苦憂惱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遭受愁悲苦憂惱,願不再愁悲苦憂惱!然此欲求
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比丘!何謂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 即色取蘊、
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丘!此即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諸比丘!此即苦聖諦。
(二)集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集聖諦? 愛欲引導再生,喜與貪伴隨而起,無論何時何處,
追求愛欲,即:欲愛、有愛、無有愛。諸比丘!愛欲於何處生起?在何處住著?凡於世間有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在該處住著。於世間何者是誘人、可意者?
在世間眼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根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塵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眼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識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眼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觸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眼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耳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鼻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舌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身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意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塵生想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塵生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愛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尋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色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聲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香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味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觸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世間法伺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諸比丘!此即苦集聖諦。
(三)滅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謂苦滅聖諦? 此即愛欲之消逝無餘、捨離、滅盡、解脫、無染。 然而,諸比丘!於何處捨離、滅盡愛欲?
在世間有誘人、可意之處, 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在世間何者是誘人、可意者?
在世間眼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根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塵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眼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識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眼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觸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眼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耳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鼻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舌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身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意觸生受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想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思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愛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尋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色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聲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香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味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觸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在世間法伺是誘人、可意者,就在該處捨離愛欲、滅盡愛欲。
諸比丘!此即苦滅聖諦。
(四)道聖諦
復次,諸比丘!何者是苦滅道聖諦?
此即八支聖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見?諸比丘!如實知苦、知苦之集、知苦之滅、知導致
苦滅之道。諸比丘!此等名為正見。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思惟?出離思惟、無瞋思惟、無害思惟。諸比丘!此等名為正思惟。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語?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諸比丘!此等名為正語。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業?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諸比丘!此等名為正業。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命?
於此,諸比丘!聖弟子捨邪命,依正命為生。諸比丘!此等名為正命。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精進?於此,諸比丘!意欲、勤奮、精進、策勵,避免尚
未生起之邪惡、不善法生起。比丘意欲、勤奮、精 進、策勵,降伏已生起之邪惡、不善法。比丘意欲、
勤奮、精進、策勵,促使未生起之善法生起。比丘意欲、勤奮、精進、策勵,促使已生起之善法持續、增長、圓滿成就。諸比丘!此等名為正精進。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念?於此,諸比丘!比丘以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身,循身觀察,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受,隨觀感受,捨離對世間的貪欲
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心,隨觀心識,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法,隨觀諸法,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諸比丘!此即是正念。
復次,諸比丘!何謂正定?在此,諸比丘!比丘離欲樂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生喜樂,入初禪而住。除滅尋伺,寂靜一心,定生喜樂,達二禪而住。離喜而住,正念正智,以身感受樂,如諸聖者說:捨與正念者所樂住,入第三禪。捨離苦樂,滅除喜憂,捨念清淨,達第四禪而住。諸比
丘!此名為正定。
諸比丘!此等名為苦滅道諦。 如是,比丘安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 外法;安住於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
法;安住於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是「有法」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 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
住於法,隨觀諸法。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法,依四聖諦觀察諸法。
行者於四聖諦的法念處,如實知見這是苦;如實知見這是苦集起的因素;如實知見這是苦的滅盡;如實知見這是導向苦滅的道路。
修學四念處的行者到此已藉由對內外身心過程的正念覺觀而「如實知見」四聖諦。就是說行者藉由實修的體證而知道無常、無我、五蓋、五蘊、十二處中的種種身苦、心苦;知道導致身苦、心苦的原因;知道息滅身苦、心苦的方法;並體證了藉由觀呼吸,實修四念處而完全止息所有的苦。四聖諦是正信佛教的最高真理,因此,四念處的修學到此也可以說獲得圓滿的完成。